榆林市中医医院与第三公司合作开展中药代煎服务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规模:(略)
范围:(略)
((略))榆林市中医医院与第三公司合作开展中药代煎服务;
本榆林市中医医院与第三公司合作开展中药代煎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榆林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榆林市中医医院与第三公司合作开展中药代煎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略)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
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
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单位为中药饮片生产商(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
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略)
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略)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略)
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略)
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要求提供上述网站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期间实时截取,截图未显示日期不作为否决条件(具体详见网页截图
示例),如网站实际截图与图例不符,以国家相关网站最新版本截图为准(提供截图);
(9)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略))非联合体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http:(略)
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2、CA 锁购买:(略)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
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1、招标方式:(略)
2、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3、公告期限:(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中医医院审计监察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