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略)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长安镇霄边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长安镇霄边社区下川巷3号、北源街7号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 资产性质 | 交易面积 | 出租或租赁年限 | 交易底价 | 加价幅度 | 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略) | 经营性资产 | (略)平方米 | 5年 | (略),(略)元/月 | (略)元/月 | (略),(略)元 | 长安镇霄边社区下川巷3号、北源街7号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略)
三、行业要求:(略)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无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交易系统( https:(略)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 前通过
交易系统(https:(略)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略)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略)
十、竞投时间
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略)
十一、初步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初步竞得人需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前提交审核材料。
十二、合同签订时间
初步竞得人/底价交易意向人需在资格审核通过完成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三、初步竞得人保证金说明
此项目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分为以下4种情况,处理方式均由项目委托方设定:
(一)项目正常成交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二)初步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且发布终止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三)初步竞得人弃标且发布弃标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四)项目终止,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退还保证金。若已符合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一)、(二)、(三)处理条件的,则不再执行方式(四)。
十四、其它信息
竞价结束产生初步竞得人时,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确认竞投资格后,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初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转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或原路退回。
标的物无人竞投的,如有其他意向人,可在不改变原交易方案主要条件、不收取交易保证金的基础上,自交易程序终止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网上报名“先到先得”原则与业主单位达成交易,或可由镇街招投标服务所重新组织公开交易。
1、租赁物按现状交付。
2、本社股东享有优先权。
3、租赁物移交后实测面积与交易公告或交易合同载明面积有差异的,成交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
4、租赁期间,水电设施、卫生、门窗、消防设备的安装维护及补漏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5、甲方有权安排1人到乙方处担任联络员。联络员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工资标准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人民币(略)元(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6、该租赁物的截污管网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按3年4个月分摊计算,乙方于合同租赁期开始日起每月5日前缴交(略)元,最后一期缴交(略)元,租赁期内截污管网工程费用合计(略)元;截污管网工程费用必须按时缴交,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十五、终次报价
无
十六、联系方式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交易服务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