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丰庄镇薛湖村收储厂房(含烘干房)及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挂牌公告
(略)-(略)-(略)
原文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安徽省产权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寿县丰庄镇薛湖村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挂牌方式出租下列资产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租赁 年限 | 起始价 (元/年) | 底价(元) | 起始总价(元) | 增幅 (万元)/次 |
QTCQ(略)-1 | 寿县丰庄镇薛湖村收储厂房(含烘干房)及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略).(略) | 5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0.1 |
特别提醒:(略) 收储厂房建筑面积约(略).(略)平方米,烘干房约(略)平方米,办公用房约(略)平方米,房屋现状以现场踏勘为准。 2、厂房内现有的铲车、地磅、烘干机及附属配套设备等,评估价值为(略)元,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
二、竞买人资格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买登记
竞买人可于(略)年9月(略)日后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略)
四、挂牌截止时间和地点
挂牌截止时间:(略)
挂牌地点:(略)
五、挂牌要求
1、本项目相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2、成交确认书发出后(略)日内签订合同,租金应按合同要求付至出让人指定账户。
3、标的物勘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挂牌截止时间前一天(工作时间内),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竞买登记的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面积、使用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买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疑义(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路等硬件设施及周边邻里情况须竞得人自行解决),出让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采取现场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报价必须超过或等于底价,否则不成交,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略)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申请人应将本次竞买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下列任一银行账户(在汇入保证金时应注明标的名称或标的编号),不接受现金缴款。
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竞买保证金账号一览表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汇款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QTCQ(略)-1 | 寿县丰庄镇薛湖村收储厂房(含烘干房)及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略) | 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寿春支行 | (略) |
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寿县寿春支行 | (略) |
寿县联合村镇银行营业部 | (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宾阳支行 | (略) |
备注:(略)
七、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出让人信息
名
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
称:(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