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延安新区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行审投资发〔(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新区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立德项目咨询集团(陕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
(1)1号加压泵房:(略)
(2)2号加压泵房:(略)
(3)1号高位水池:(略)
(4)现状改造工程:(略)
(5)管道工程:(略)
(6)绿化喷灌:(略)
(7)厂外工程:(略)
2.3招标范围:
(1)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略)
(2)监理标段:(略)
2.4项目概算总投资:(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略)
3.2监理标段:(略)
3.3投标人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联合体投标:(略)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同开标时间),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及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子 邮 件:(略)
开 户 银 行:(略)
账 号:(略)
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