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略)南部县楠木镇 K(略)+(略)~河东镇K(略)+(略) 段、建兴镇 K(略)+(略)~双佛镇 K(略)+(略) 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国道(略) 南部县K(略)+(略)~K(略)+(略)段灾害治理工程、国道(略)南部县K(略)+(略)至K(略)+(略)段灾害治理工程、国道(略)南部县K(略)+(略)~K(略)+(略)段灾害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G(略)南部县楠木镇K(略)+(略)~河东镇K(略)+(略)段、建兴镇K(略)+(略)~双佛镇K(略)+(略)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国道(略) 南部县K(略)+(略)~K(略)+(略)段灾害治理工程、国道(略)南部县K(略)+(略)至K(略)+(略)段灾害治理工程、国道(略)南部县K(略)+(略)~K(略)+(略)段灾害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市交函【(略)】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省交通运输厅 (批准机关名称)以 (川交许可公路〔(略)】(略) 号、川交许可公路【〔(略)〕(略) 号、川交许可公路〔(略)】(略) 号、川交许可公路〔(略)】(略)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南部县公路管理二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招标人为 南部县公路管理二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G(略) 南部县楠木镇 K(略)+(略)~河东镇 K(略)+(略) 段、建兴镇 K(略)+(略)~双佛镇 K(略)+(略) 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国道 (略) 南部县 K(略)+(略)~K(略)+(略) 段灾害治理工程、国道 (略) 南部县 K(略)+(略) 至 K(略)+(略) 段灾害治理工程、国道 (略) 南部县 K(略)+(略)~K(略)+(略) 段灾害治理工程 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市交函【(略)】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技术标准:(略) 2.3 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限 2.3.1 招标范围:(略) 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3.2 机构设置:(略) / 2.3.3 监理服务期限:(略)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略) 监理服务期 (略) 日历日(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监理服务期限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监理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并颁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2.3.4 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监理丙 级及以上或 / 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招标人应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等级提出明确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 公路 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略); 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评定为 C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段(中2个及以上标段时,每个标段拟投入主要人员不得相同)。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略)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南充市)》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略) 7.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略)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略)号、(略)年3月(略)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略)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略)](略)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略)号(九部委令第(略)号修改)和川交发[(略)](略)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政编码:(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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