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崇土网挂G【(略)】(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崇土网挂G【(略)】(略)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地块编号 | 崇土网挂G【(略)】(略)号 |
宗地位置 | 崇阳县香山大道与(略)国道交汇处 |
土地面积(㎡) | (略).9 |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 容积率 | 1.0≤容积率≤1.(略) |
建筑密度 | ≤(略).5% |
建筑高度 | ≤(略)米 |
绿地率 | ≥(略)% |
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 | 南侧退(略)国道(略)米,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略) |
规划用途 | 仓储用地 |
出让年限 | (略)年 |
约定土地条件 | 现状土地条件 |
保证金(万元) (或提交相应银行保函) | (略)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略) |
增价幅度(万元) | 2 |
备注;1.本宗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2.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操作说明》和《崇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人可登录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
六、本次网上挂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网上报价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到(略)年(略)月(略)日9:(略)
七、湖北省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八、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略)
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略)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