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位于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硚房康城住宅小区3栋2门(略)楼4号的房地产,详情如下:
不动产权证书号:(略)
起拍价:(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三、参与方式:(略)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者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略)
企业参与竞买,建议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四、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拍卖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的品质优劣,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略)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证过户(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委托法院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事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前以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略)年(略)月7日(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略)
(略)-(略) 徐法官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