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吉自然资告字〔(略)〕(略)号
经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吉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吉县吉昌镇 小府社区 |
出让年限: | (略)年 | 容积率: | 不大于0.6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略) |
绿化率(%): | 不大于(略) | 建筑限高(米): | 不大于(略) |
主要用途: | 商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级别 | | |
商业用地 | (略) | 十五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场地平整:(略)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3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4日(略)时(略)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申请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临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查阅、下载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临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临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涉及依法没收的地上建筑物(略).(略)㎡,竞得人另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款(略).(略)万元。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邮寄等报名。
(四)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五)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吉县自然资源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