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略)](略)号
经批准,受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净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年) | 起叫价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XQ(略)-(略) | 广东肇庆工业园(永安工业园)XQ-YA-(略)-(略)地块,甫草路东侧,地块编号为XQ-YA-(略)-(略)-I号 | 二类工业用地 | (略).(略) | ≥2.0 | (略) | (略)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略)%计算) | 9 | 1 |
(一)该宗地引入项目产业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中“鼓励类”第二十四条“公路及道路运输”第3点“公路工程和特大桥隧等建设养护新技术与新材料开发及应用”类别,符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的优先发展产业范围的项目。
(二)该宗地的项目在竣工时单位用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于(略)万元/亩,具体的投资强度、单位产值、年税收贡献等指标内容以与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肇庆新区XQ-YA-(略)-(略)-I号宗地监管协议》为准。
(三)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略)
1、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的通知》文件规定:(略)
(1)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略)%。
(3)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略)%,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2、需配套公共开关房、变电房、光纤电信间,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公共开关房须临市政道路设置。
(四)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略)个月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五)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
(六)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宗地出让价款,(略)天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
(七)竞得人自网上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略)天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需要在竞得土地后与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肇庆新区XQ-YA-(略)-(略)-I号宗地监管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如需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
五、网上拍卖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须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本公告详细附件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及下载。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