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项目师及以上资格。 6、必须依据本次招标技术要求,提供项目施工方案。 7、投标人须提交《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承诺其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等人员与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联、任职关联,以及近三年内未聘用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担任职务。评标时若经核实发现未披露关联关系的,将投标人企业列入供应商失信名单。 8、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企业进行穿透式初筛,未通过初筛或拒绝提交声明者,不得参与鹤煤公司供电处的项目、服务、材料、设备等所有采购项目投标。 9、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应具备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略)、招标人将按规定对外委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培训内容包含应急知识、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施工项目的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结果、风险管控措施等。培训结束后须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进场施工。 (略)、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7)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四、结算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