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略)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略)
原文链接阜阳市颍东区(略)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颍东区(略)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已由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阜阳市颍东区(略)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中心基础〔(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法人为阜阳市颍东区农业农村局(阜阳市颍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阜阳市颍东区农业农村局(阜阳市颍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阜阳市颍东区(略)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交货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2.6合同估算价:(略)
2.7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代理经销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2.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2.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5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4.1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略)
3.4.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4.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5其他:(略)
注:(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略)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略)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综合监管部门:(略)
电话:(略)
地址:(略)
8.6行业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地址:(略)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