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和日用办公品报废处理竞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略)年修订)和《惠州市财政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惠财资〔(略)〕7号)精神,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将公开处理一批报废医疗设备和日用办公品,详见附件1清单目录,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竞价。 因报废设备有拆解维修或搬迁部分,目录中的设备不一定是完整设备,我单位不作任何质量承诺。本次活动不安排看现场,参加竞价的单位,均视作对本次采购的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完全了解可能存在的权利瑕疵,愿意承担该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或损失。 一、要求: 1、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资质,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信息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填写附件2:(略) 3、公示日期结束,将不再接收报名请求,未报名单位不得参加竞价。 4、填写附件3:(略) 5、凡报名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予退还资料。 6、到约定的开标时间,若是最终报价出现一样的情况,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中报价最高者(若价格相同则以报价时间最早者),选定为成交候选人。 7、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医院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8.成交供应商上门回收,院方配合,双方当面验收,成交供应商将所有报废处置项目清单的物品进行拆卸、运走并清理全场其他垃圾,保证现场干净卫生,成交供应商承担上述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9.成交供应商需要服从院方的规章制度,服从院方人员的指引。 (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所有,本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经乙方上门回收,甲方、乙方当面验收交接后,甲方不负责该批资产后续一切事务。 2.乙方负责清理该批回收资产上关于甲方信息的标签。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报废电器电子产品,依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3.乙方回收甲方的报废物品一批(详见附件清单)属报废处理品,乙方按照国家环保、卫生等部门的要求报废处置相关物资,若违反此条及国家相关规定的,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投标说明 底价:(略) 附件下载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附件4:(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