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1)业绩评分标准(6分) | 投标人业绩(4分) | 投标人自(略)年9月1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2.4亿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同时包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按水利部(略)年版验收规程验收的为“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视同为完工验收鉴定书,全篇招标文件下同),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企业业绩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重复计分,以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优先。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2分)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自(略)年9月1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在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2.4亿元的水利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2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同时包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按水利部(略)年版验收规程验收的为“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视同为完工验收鉴定书,全篇招标文件下同),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企业业绩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重复计分,以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优先。 |
| 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略)分) | 监理大纲((略)分) | 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最高得(略)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2、工程进度、投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针对性强,最高得(略)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3、监理工作制度完善,最高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4、现场组织协调方案合理、可行,最高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5、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分) | 投标报价((略)分) | 报价得分:(略)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略)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略)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略) 注:(略) |
| 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略)分) | 专业配置((略)分) | 除总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程师外,各专业监理人员中: (1)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7人、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齐全且满足人数要求的得8分,每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 (2)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得2分,最多得2分; (3)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得2分,最多得2分; (4)每配备1个监理员得0.5分,最多得2分。 上述人员不可兼任,提供拟任人员对应的注册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和(略)年6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否则不得分。(社保中相关人员高亮标注) |
| 人员素质(8分) | 监理人员(不含总监)中具有水利类中级技术职称,每有一人得1分,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有一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每人计分1次,高分优先,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
| 年龄结构(2分) | (略)周岁以下和(略)周岁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得2分,每超1人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参与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的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