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包:
一、项目概况
大连医科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学生宿舍,项目建设地址为大连市旅顺口区大连医科大学校区内。总建筑面积约 (略) 平方米(含半地下建筑面积 (略) 平方米),工程用地面积(略)平方米,地上十二层、半地下二层建筑,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铺装及绿化等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略).(略)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略).(略) 万元。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宿舍楼1栋,长(略).(略)米,宽(略).(略)米,高(略).(略)米,层数-2/(略),层高4.2米/3.6米。本工程结构类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地下室外墙、消防水池墙体等均采用钢筋混凝土墙体,地下室底板采用防水底板,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框架抗震等级二级,框架抗震构造措施三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一级,剪力墙抗震构造措施二级,本项目楼盖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本工程用地面积(略)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略)平方米。
对大连医科大学新建宿舍楼项目工程岩土详细勘察、临时性边坡设计、规划建筑区及周边管线测量、土石方方格网测量、用地红线放线、建筑单体放线、GPS控制点测量、规划核实测量、房屋面积测绘、不动产落宗平面图勘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建筑主体形变监测、边坡(基坑)监测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报告等。
★1、项目预算:(略)
★2、服务地点:(略)
★3、服务期限:(略)
★4、付款方式:(略)
二、技术要求
(一)测绘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
1、测绘技术应满足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下述规范标准等。
《工程测量标准》(GB (略)-(略));
《房产测量规范 》(GB/T (略)-(略));
《城市测量规范》(CJJ/T8-(略));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略)-(略));
《RTK测量技术规范》(CH/T (略)-(略));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略)-(略));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略)-(略));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略)-(略));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略)-(略))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 》(GB/T (略)-(略))
《地籍调查规程 》(TD/T (略)-(略))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略)-(略));
《1:(略)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略)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略)-(略);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略)-(略))。
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2、测绘技术要求
2.1本工程的测绘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关于测绘方面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测绘方面的文件规定。
2.2投标人在测绘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标准、规范。
2.3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成果文件符合大连市相关规定标准,并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手续。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范与技术要求
1、水土保持编制技术规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下述规范标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
《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略)-(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略)-(略));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略)-(略));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略)-(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略).6.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 (略)-(略));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略).6-(略));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略)-(略));
《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略)-(略));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略)-(略));
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2、水土保持编制技术要求
2.1投标人需了解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水系等基本情况,为方案编制提供基础数据。编制的方案应明确项目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防治措施,确保内容完整、准确、清晰。在评审会前,投标人应对方案进行充分的预审和修改,以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在专家现场评审会期间,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或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最后,需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电子文档,以及评审通过后的最终成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报送工作。
2.2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采购人能够理解和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支持应包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咨询、问题解决等。培训内容应涵盖方案的实施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三)岩土工程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
1、勘察技术规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下述规范标准等。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略)—(略))((略)年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略)—(略));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略)-(略))((略)年版);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GB(略)—(略));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略)-(略));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略)-(略));
《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略)-(略));
《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略)-(略));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略)-(略));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略)-(略));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略)-(略))。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规范》(DB(略)/T(略)-(略)/J(略)-(略));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略)/T (略)-(略));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略)/T(略)-(略)、J(略)-(略))。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略)-(略));
《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略)-(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略)版)。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略)-(略));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略)-(略));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略)-(略));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略)-(略))。
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2、勘察技术要求
2.1勘察目的
勘察目的:(略)
2.2勘察报告的内容主要内容
2.2.1文字部分:
(1)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2)拟建工程概况;
(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4)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
(5)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6)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8)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的程度的评价;
(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2.2.2图表部分:
(1)勘察点平面布置图;
(2)工程地质柱状图;
(3)工程地质剖面图;
(4)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5)室内实验成果图表。
(四)变形监测规范与技术要求
1、变形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下述规范标准等。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略)-(略))
《工程测量标标准》(GB(略)-(略))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略)-(略))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略)-(略));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略)-(略))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略)-(略))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略))
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
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2、变形监测技术要求
2.1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设计文件和国家规定标准进行监测服务并提交成果文件。
2.2主体结构双向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拟定(略)个变形监测点。边坡监测包括围护墙顶部水平位移、围护墙顶部竖向位移、土体深层水平位移、锚杆内力、周边地表竖向位移、周边建筑竖向位移、周边建筑倾斜、周边管线竖向位移、周边道路竖向位移各拟定(略)个点。
2.3技术服务进度:(略)
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略)
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略)
三、服务及成果要求
1、提供勘察测绘报告,具体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施工需要调整;
2、提供齐全的成果资料,并对疑难问题做出说明和解答;
3、应当自收到采购人开工通知起3日内组织队伍进场作业;
4、应当按采购人要求工期完成相关单项任务,确保项目完成;
5、成果应根据国家有关测绘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应根据任务要求、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
6、实际工程量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设计书等要求;
7、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人完成在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办理项目规划验收、不动产落宗登记、不动产产权证书办理等相关手续。
8、严格遵守采购人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和工作汇报纪律,遵守采购人校内的有关规章制度。
★9、勘察测绘工作量按实际发生进行计算,如勘察测绘工作量超出明细表,最终结算价款不超过总投标金额。
大连医科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勘察测绘明细表
项目 | 项目明细 | 单位 | 工作量 | 备注 |
岩土勘察 | 一、工程地质测绘 | |
(1)工程测量 | 组日 | 3 | |
二、勘察实物工作量 | |
(1)0-(略)m | | | |
杂填土(Ⅲ) | m | (略) | |
全风化板岩(Ⅱ) | m | (略) | |
强风化岩(Ⅲ) | m | (略) | |
中风化岩(Ⅳ) | m | (略) | |
(2)(略)-(略)m | | | |
强风化岩(Ⅲ) | m | (略) | |
中风化岩(Ⅳ) | m | (略) | |
三、取样实物工作费 | |
(1)取水样 | 件 | 2 | |
(2)扰动土样 | 件 | 2 | |
(3)取岩心样 | 件 | (略) | |
四、原位测试实物工作费 | |
(1)重型重力触探实验 | | | |
杂填土(Ⅲ) | m | 2 | |
强风化岩石(Ⅲ) | m | 5 | |
五、工程勘察技术工作费 | 项 | 1 | |
六、室内试验实物工作费 | |
(1)水质、土易溶盐全分析 | | | |
水质简分析 | 件 | 2 | |
土易溶盐全分析 | 件 | 2 | |
(2)岩石试验 | | | |
岩样加工 | 块 | (略) | |
单轴抗压强度(饱和) | 组 | (略) | |
(3)试验技术工作费 | 项 | 1 | |
七、工程物探 | |
(1)钻孔波速测试 | m | (略) | |
(2)工程物探技术工作费 | 项 | 1 | |
测绘 | 市政地下管线现状测量 | km | 1 | |
工程土石方勘测5m5m | ㎡ | (略) | |
用地红线放线 | 点 | 9 | |
建筑单体放线 | 栋 | 1 | |
E级GPS控制点测量 | 点 | 3 | |
规划核实-现状测量 | ㎡ | (略) | |
规划核实-验测面积 | ㎡ | (略) | |
规划核实验测平面位置、高度、高程 | 栋 | 1 | |
房屋面积测绘(宿舍) | ㎡ | (略) | |
房屋面积测绘(设备房) | ㎡ | (略) | |
不动产落宗平面图勘测 | 宗 | 1 | |
其它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 项 | 1 | |
临时性边坡设计 | 个 | 1 | |
主体结构变形监测 | 项 | 1 | 严格按照8个月监测工期以及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进行监测,如因实际工程施工进度延迟等原因,需增加监测次数,调整监测频率,最终监测价格不超过投标价格。 |
边坡(基坑)监测 | 项 | 1 | 严格按照3个月监测工期以及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进行监测,如因实际工程施工进度延迟等原因,需增加监测次数,调整监测频率,最终监测价格不超过投标价格。 |
说明:(略)
(略)包:
一、项目概况
大连医科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约 (略) 平方米(含半地下建筑面积 (略) 平方米),地上十二层、半地下二层建筑,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铺装及绿化等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略).(略)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略).(略) 万元。
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设计文件、岩土勘察文件、室内装修设计、市政基础配套设施(景观、道路铺装、雨污水、综合管网)等。
★项目预算:(略)
★服务地点:(略)
★服务期限:(略)
★付款方式:(略)
二、技术要求
(一)审查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等。
注:(略)
(二)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1、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包含且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略)
具体各项内容如下:
2、建筑:
2.1编制依据
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用途及规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规定;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建筑设计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2.2规划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2.3施工图深度
2.3.1设计说明基本内容
(1)编制依据:(略)
(2)工程概况:(略)
(3)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的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
(4)节能设计:(略)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体形系数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等。
(5)防水设计:(略)
屋面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选型;
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措施。
(6)建筑防火:
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
消防设施及措施:(略)
(7)人防工程:(略)
(8)室内外装修做法。
(9)则需由专业部门设计、生产、安装的建筑设备、建筑构件的技术要求,如电梯、自动扶梯、幕墙、天窗等。
((略))其它需特殊说明的情况,如安全防护、环保措施等。
2.3.2图纸基本求
(1)总平面图:
标示建设用地范围、道路及建筑红线位置、用地及四邻有关地形、地物。周边市政道路的控制标高;
明确新建工程(包括隐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内外设计标高、场地道路、广场、停车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
(2)平、立、剖面图纸完整、表达准确。其中屋顶平面应包含下述内容:(略)
(3)关键部位的节点、大样不能遗漏,如楼梯、电梯、汽车坡道、墙身、门窗等。图中楼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护设施应交待清楚。
(4)筑物中留待专业设计完善的变配电室、锅炉间、热交换间、中水处理间及餐饮厨房等,应提供合理组织流程的条件和必要的铺助设施。
2.4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各强制性规范。
2.4.1消防审查严格执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相关规定。
2.4.2屋面、外墙、内墙的防水设计审查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的相关信规定。
2.4.3无障碍设计审查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的相关规定。
2.4.4住宅设计审查严格执行《住宅项目规范》的相关规定。
2.4.5节能设计审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相关条款;绿建设计审查严格执行国标修订(略)版的绿建设计标准。
3、结构
3.1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略)年版(具体条款略)
以及国家现行颁布实施的通用规范、规程、图集,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略)-(略)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略)-(略)
《钢结构通用规范》GB(略)-(略)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略)-(略)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略)-(略)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略)-(略)
《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略)-(略)((略)年版)
《人民**工程平战转换技术规程》DB(略)/T(略)-(略)
《人民**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 1-(略)
《防护门类通用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略)号
3.2设计依据
3.2.1工程建设标准
使用的设计规范、规程,是否适用于本工程,是否为有效版本
3.2.2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建筑抗震设计所采用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略)号。
3.2.3建筑抗震设计参数
(1)是否正确使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岩土参数,是否正确采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有腐蚀性时)等提出的建议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2)建筑抗震设计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所属设计地震分组,是否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略)ll-(略)((略)年版)((略)年局部修订)附录A采用;《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略)-(略)((略)年版)
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是否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参数采用:(略)
3.2.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是否正确使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岩土参数,是否正确采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有腐蚀性时)等提出的建议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2)需考虑地下水位对地下建筑影响的工程,设计及计算所采用的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是否符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水位。
注:(略)
3.3结构计算书
3.3.1软件的适用性
(1)所使用的软件是否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
(2)计算软件的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并应阐明其特殊处理的内容和依据。
3.3.2计算书的完整性
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输人的结构总体计算总信息、周期、振型、地震作用、位移、结构平面简图、荷载平面简图、配筋平面简图:(略)
3.3.3计算分析
(1)计算模型的建立,必要的简化计算与处理,是否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
(2)所采用软件的计算假定和力学模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
(3)复杂结构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变形分析时,是否采用了不少于两个不同的力学模型的软件进行计算,并对其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
(4)所有计算机计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
3.3.4结构构件及节点
(1)结构构件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略)-(略)的相应条款、《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略)-(略)((略)年版)及其它规范、规程有关承载力极限状态的设计规定。
(2)结构连接节点及变截面悬臂构件各截面承载力是否满足规范、规程的要求
3.4结构设计总说明着重审查设计依据条件是否正确,结构材料选用、统一构造做法、标准图选用是否正确,对涉及使用、施工等方面需作说明的问题是否已作交代。审查内容一般包括:
(1)建筑结构类型及概况,建筑结构安全等和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及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人防工程抗力等级等。
(2)设计±0.(略)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持力层土层类型及承载力特征值,地下水类型及标高、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场地的地震动参数,地基液化,湿陷及其他不良地质作用,地基土冻结晶深度等描述是否正确,相应的处理措施是否落实。
(3)设计荷载,包括规范未做出具体规定的荷载均应著名使用荷载标准值。
(4)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材料选用、强度等级、材料性能(包括钢材强屈比等性能指标)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等。
(5)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结构的统一做法和构造要求及标准图选用。
(6)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构件耐火极限、钢结构放火、防腐蚀及施工安装要求等。
(7)施工注意事项,如后浇带设置、封闭时间及所用材料性能、施工程序、专业配合及施工质量验收的特殊要求等。
3.5地基和基础
3.5.1基础选型与地基处理
(1)基础选型、埋深和布置是否合理,基础底面标高不同或局部未因惆愿报告建议的持力层时结构处理措施是否得当。
(2)人工地基的处理方案和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施工、检测及验收要求是否明确。
(3)桩基类型选择、桩的布置、试桩要求、成桩方法、终止沉桩条件、桩的检测及桩基的施工质量验收要求是否明确。
(4)是否要进行沉降观测,如要进行观测,沉降观测的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正确。
(5)深基础施工中是否提出了基础施工中施工单位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基坑开挖和工程降水时有无消除对毗邻建筑物的影响及确保边坡稳定的措施。
(6)对有液化土层的地基,是否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地基液化等级,结合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液化土中的桩的配筋范围是否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3.5.2地基和基础设计
(1)地下室顶板和外墙计算,采用的计算简图和荷载取值(包括地下室外墙的地下水压力及地面荷载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计算方法是否正确:(略)
(2)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是否对下卧层进行了强度和变形验算。
(3)单桩承载力的确定是否正确,群桩的承载力计算是否正确:(略)
(4)筏形基础的设计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见现行规范。
(5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桩基沉降验算、高层建筑高层部分与裙房间差异沉降控制和处理是否正确。
(6)基础设计(包括桩基承台),除抗弯计算外,是否进行了抗冲切及抗剪切验算以及必要时的局部受压验算,见现行规范。
(7)人防地下室结构选型是否正确,设计荷载取值、计算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8)天然地基基础是否按现行规范进行抗震验算。
(9)地下室墙的门(窗)洞口是否按计算设置了地梁;地下室设置的隔墙是否进行了计算,其计算简图、荷载取值、受力传力路径是否明确合理
4、给排水:
4.1强制性条文
各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
4.2设计依据
设计采用的设计标准、规范是否正确、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
4.3系统设计总体要求
(l)给水、排水、热水等各系统设计是否合理,设计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是否按消防规范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系统和建筑灭火器等设施,消防水量水压、蓄水池和高位水箱容积等技术参数是否合理。
(3)水泵、水处理设备、水加热设备、冷却塔、消防设施等选型是否安全,符合系统设计的需要。
4.4给水系统
是否依据国家、地区相应规范标准执行。
4.5排水系统
是否按消防规范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排水系统,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雨水系统是否依据国家、地区相应规范标准执行。
4.6中水系统
是否依据国家、地区相应规范标准执行。
4.7消防设计
是否按消防规范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消防系统,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8绿色建筑设计
是否依据国家、地区相应规范标准执行。
4.9海绵城市设计
是否依据国家、地区相应规范标准执行。
4.(略)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5、暖通:
5.1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2设计依据
设计采用的设计标准、规范是否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5.3基础资料
5.3.1室外气象资料
设计采用的室外气象参数等基础资料是否正确可靠。
5.3.2室内设计标准
设计采用的室内设计标准是否满足相应规范和使用要求。
5.3.3建筑热工计算
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单宿、托幼、旅馆、医院病房等)的围护结构应满足标准(居住建筑部分忧的要求和各地区相关细则。
5.4防排烟
5.5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略)-(略)
5.6安全设施
5.7施工图的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6、电气:
6.1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6.2设计依据
所采用的设计标准是否正确,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是否符合本工程实际。
6.3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设计是否合理,设计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6.4防火
是否按消防规范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5防雷及接地
防雷类别及措施、接地系统形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6.7施工图的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6.8智能化系统
智能化系统设计是否满足智能化系统设计规范要求
7、勘察:
(1) 审批规划总图;
(2) 有无勘察任务书,勘察纲要编制是否规范;
(3) 原始记录卡片是否完整,岩性描述是否规范,土工试样、原位测试位置、数据是否合适、齐全,各责任人签字是否齐全;
(4) 各类土工试验报告是否齐全;
(5)工程概况是否齐全;目的任务是否明确,勘探孔布置原则、间距、深度是否合理;
(6) 所执行勘察规范是否合理,是否超限;
(7)工程地质条件是否全面;
(8) 建筑场地类别评价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9) 水、土壤腐蚀性评价;
((略)) 提供的物理、力学参数是否齐全、合理;
((略)) 场地稳定性、地基稳定性及均匀性评价是否合理;
((略)) 地基与基础类型选择不合理;
((略)) 基坑评价是否完善,支护设计参数是否完整;
所附各类表格是否齐全,各责任人签字是否齐全;
((略))所附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等图件是否完整,各责任人签字是否齐全。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服务要求
1、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如审查不合格,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
2、审查合格后,审查机构应按政策、法规等和采购人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等相关成果文件。
3、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及政策审查工作。
4、施工图审查工作须符合国家、辽宁省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政策法规等要求,施工图审查工作内容全面、详实,结论明确,论据充分。
说明:(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略)-(略)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投标人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略)分钟,如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解密或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失败将视为放弃投标。 5、本项目共分(略)包、(略)包两个包,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兼投也可以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