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资用〔(略)〕(略)号)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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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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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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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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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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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宗地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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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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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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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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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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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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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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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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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路南侧
创意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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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m2
(合(略).(略)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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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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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略)
住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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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GB(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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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8
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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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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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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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起始总价(略).(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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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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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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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强路北侧
创意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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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m2
(合(略).(略)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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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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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略)
住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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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GB(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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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6
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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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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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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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起始总价(略).(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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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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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不得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TG[(略)]-(略)号宗地要求:(略)
TG[(略)]-(略)宗地要求:(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竞买保证金以足额转到保证金账户为准,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在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七、其他事项:
1、该公告两宗地保证金相同,竞买人可缴纳一份竞买保证金竞拍任意一宗地块,若竞得先开拍地块,将不能继续参加另外一宗地的竞拍;如未竞得先开拍的地块,该竞买保证金可转作另一地块竞买保证金,继续参与竞拍,该事项需在报名时提出申请。欲竞得该两宗地块,须相应缴纳两份保证金。
2、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若该宗地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出让(当只有2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现场竞价;当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
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5、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