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孤山国有林场(略)年低效林改造湿地松竞价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略)
出售单位全椒县孤山国有林场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注:(略)
一、标的物介绍:
全椒县孤山国有林场(略)年低效林改造湿地松竞价项目,本次竞价有1个标的物,本次竞价销售标的物范围分布在全椒县荷花李营林区(略)、(略)、(略)、(略)、(略)、(略)、(略)、(略)号8个小班。主要树种为湿地松,松树平均胸径为(略)-(略)厘米、平均树高为8-9米,采伐木材约为(略)吨(其中小头直径(略)厘米以上的段材(略)吨、小头直径4厘米以上的薪材(略)吨),以上重量为评估量,树木种类、数量等以实物现状和勘察为准。因松材线虫病防治要求,竞得的松类林木必须在全椒县范围内进行除害加工利用处理。勘察现场联系人:(略)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预算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出售单位指定账户并与委托人签订《林木销售合同》。
3、竞得人必须服从县森防站制定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不得将松类木材外运(全椒县范围外)和进行实木加工,只能进行旋切和粉碎加工,否则将暂扣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因违反《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法律后果,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出售单位组织的任何木材竞价销售活动。
4、本次标的采伐证出售单位已经办理,具体开工时间以出售单位通知时间为准。竞得人须在(略)年4月(略)日前将竞得松类木材加工处理完毕,否则按(略)元/天进行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5、履约保证金:(略)
6、销售款结算以实际称重数量计数金额为准,根据竞得人缴纳的预算成交价款多退少补。
如竞得人没有按要求转账,出售单位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售单位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价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备注:(略)
三、竞价起始价、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竞价起始价:(略)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全椒县孤山国有林场(略)年低效林改造湿地松竞价项目”保证金。
(2)竞得人签订《林木销售合同》前将竞得项目全部价款一次性转入出售单位指定账户(户名:(略)
(3)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注意:(略)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略)元,由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竞价人应同时具备条件:(略)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竞价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略)
八、竞价程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出售单位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工作日内签订《林木销售合同》。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价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略)
4、标的物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略)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售单位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出售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出售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代理公司:(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