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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点:(略)
3.停车楼基本情况:(略)
4.招标内容:(略)
5.运营期限:(略)
6.资金来源:(略)
7.项目收益分成:
收益分成基数为项目运营期内充电桩充电服务产生的税前总收益(即充电服务费收入,不含电费,电费按实际代收代付原则结算,中标人需单独核算并向招标人提供电费收支明细);若涉及充电区域附加服务(如广告投放、便民服务等)产生的额外收益,需纳入分成基数,具体范围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
磋商原则:(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或相关类似业务);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至少 2 名及以上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如电工证、充电桩安装维修资格证等)的技术人员;
3.近 3 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类似新能源充电桩安装运营项目业绩(近3年内至少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或覆盖停车位(略)个及以上的充电桩安装运营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招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略)
2.联系方式:(略)
3.递交方式:(略)
4.投标文件要求:(略)
四、评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小组将从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技术方案(含充电桩选型、安装设计、运营管理方案等)、服务承诺与应急保障(含故障响应时间、维护保障措施等)、收入分成方案(如初始分成比例、阶梯调整方案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推荐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以收益分成方案得分高者优先;若收益分成方案得分仍相同,以技术方案得分高者优先。
2.由街道工作人员组成评标小组,中标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挂网公示。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联系电话:(略)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标人可电话咨询项目相关情况,或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充分了解停车楼的场地条件、电力接入情况等实际信息,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
3.合同主要条款:(略)
4.磋商环节:(略)
5.招标人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除外,可在开标后按规定退还);
6.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黄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黄埔街道办事处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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