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余国土告字[(略)](略)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许家山路南侧、颜家江西侧地块等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拍卖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拍卖起始总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略)-(略) | 许家山路南侧、颜家江西侧地块 | 兰江街道 | (略) | 体育、公园绿地用地 | 地块一:(略) | 地块一:(略) | 地块一:(略) | (略)年 | (略) | (略) |
(略)-(略) | 怡景路北侧、双河路东侧地块 | 凤山街道 | (略) | 体育用地 | 0.4-0.7 | ≤(略)% | ≥(略)% | (略)年 | (略) | (略) |
注:(略)
2.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其他附件。
二、竞买对象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有关人员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按规定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的,竟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竟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报价,提交联合竟买申请书。联合竟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申请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数字认证。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拍卖方式:(略)https:(略)。
四、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略)
2.报名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略)
3.保证金缴纳时间:(略)
4.拍卖时间:(略)
具体详见《余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if !supportLists]五、[endif]出让地块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if !supportLists]六、[endif]有关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可来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咨询。
联系地址:(略)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