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略)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2个月(2个月(包含在租期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略)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略)元/平方米/月((略)元/月(含税)((略)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二年起每年的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承租方负责本项目便利店装修装饰工作,其风格应与医院一致,方案应经出租方同意。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便利店)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负责本项目便利店装修装饰工作,其风格应与医院一致,方案应经出租方同意。2.出租方提供可接驳的水和电,并保证水和电的正常供应,承租方承担经营区域使用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清洁费。承租方自行安装独立水表和电表,每月按实际用量计费。合同期内,如遇水电价调整或执行峰谷电价时,按当地相关部门的定价计费。承租方收到水电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出租方收到水、电费、供电设备及维护费、服务费和管理费后(略)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承租方承担相关税费。如遇政府对电价进行调整,出租方有权按规定相应作出调整。免租装饰建设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免租期从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如超过免租时间,从免租期结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租金。3.在承租期内,承租方需自行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应办证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4.承租方自行安装独立水表和电表,每月按实际用量计费,水费执行深圳市水务集团的统一价格,电费执行供电部门的定价;5.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能因各种因素亏损或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缴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行为;6.承租方应对其经营的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并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7.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规章制度。否则,若给出租方带来损失,并造成人员健康和出租方声誉受到重大影响的,承租方需承担相关的责任,出租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店铺内不可移动物品归属权为出租方所有。8.承租方应保证其在出租方场所商品的销售定价不得高于同品牌其他分店,若被出租方发现或消费者投诉查实,从发出调价通知3天内进行价格调整,否则将对其进行履约评价并发出警告函。9.承租方不能在出租方经营场所内违规使用单台设备超过(略)kw的电器。如是经营所需,应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经营场所内用电总功率不超过出租方使用安全范围。(略).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方的现场监管和意见,并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略).承租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