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先租后让公告
儋自然资公告〔(略)〕(略)号
经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先租后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混合比例 (%) | 使用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米)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儋州市南丰镇油文村村庄规划((略)-(略))(修编)A(略)-(略)-(略)地块 | 儋州市南丰镇油文村 | (略).(略) | 零售商业用地 | (略).0 | (略).0 | 1.(略) | (略).(略) | NaN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二)宗地净地情况:
该宗地属国有新增建设用地(琼府委托(儋州)[(略)](略)号),四至界线清楚、面积准确、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该宗地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
二、本次挂牌先租后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略)〕(略)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 儋州市南丰镇油文村村庄规划((略)-(略))(修编)A(略)-(略)-(略)地块 | 现代商务服务业 | (略) | (略) | (略) | 1年 |
| 其他准入条件:(略) 1、该宗地出让年限为 (略) 年,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项目须在 6个月内动工,1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 2、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 (略) 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略) 万元/亩)。 3、项目达产之日起,年土地税收贡献不低于 (略) 万元/亩。 4、项目达产之日起,亩均年产值不低于(略) 万元/亩。 5、自项目达产时,项目引进并保有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要求的拔尖人才(含)以上等级的高层次人才 / 人。 6、项目按 / 亩安置1名本地劳动力的标准,安排/名用工名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本市县户籍居民。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乙方规章制度管理。 7、竞得后按照安居房进行开发建设,按海南省住建厅发布的《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编号为 DBJ (略)-(略)-(略))及海南省安居房建设相关文件等执行。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宗土地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项目须在六个月内开工,一年内竣工。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万元/亩,投产后年均产值不低于(略)万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略)万元/亩,上述指标纳入《儋州市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于土地成交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提出考核评价申请,由签订准入协议的市农业农村局对准入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评价合格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1年。整改期满考核评价仍不合格的,不得办理协议出让土地手续,市县人民政府可依照合同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处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该宗地建设严格按照省装配式相关要求执行,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如造成地块闲置的,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处置。
(三)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略)%(不含(略)%),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
2.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申请参加竞买者须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3.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略)
1.在儋州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至今尚未付清的;
2.在儋州市范围内有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的;
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和被税务系统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法人和个人。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先租后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先租后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略)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先租后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略)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略)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网址
(一)挂牌报价时间为:(略)
(二)挂牌网址:(略)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愿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采取先租后让挂牌方式供应,租赁年限为5年,先租后让供地的土地总价款按照成交价格确定。年租金按不低于土地总价款的5%确定,租赁转出让时应缴纳的协议出让价款等于土地总价款减去已缴纳的租金。
七、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或(略)安全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查询网址:(略)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略)
办理地址:(略)
咨询电话:(略)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略)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略)
办理地址:(略)
咨询电话:(略)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