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发布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4部门关于组织申报(略)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略)年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组织申报推荐各项工作。现对做好全市的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归口管理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科研基础较好、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略)
2.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对照攻关榜单的目标任务、指标覆盖、自筹经费等条件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进行把关,并形成项目推荐排序,于(略)月(略)日前,将推荐项目通过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提交至市科技局,并将经排序的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浙政钉报送我局资监处。
3.各归口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咨询受理、资料审核、系统推荐等工作,确保申报单位顺利完成项目申报。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重复申请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经组织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 (略)%以上(含)的,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咨询方式:
浙江省科技厅:
申报系统咨询:
(略)-(略)、(略)
业务咨询:
(1) 领域咨询:(略)
“文化+科技”领域:(略)
深海智能装备与关键技术领域:(略)
深远海风电领域:(略)
(2)综合政策:(略)
宁波市科技局:
高新处:(略)
基础处:(略)
资监处:(略)
北仑区科技局:
高新科:(略)
合作科:(略)
附件:(略)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略)年(略)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