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儿童医院委托生产中药制剂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采购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盒) | 单价最高限价 (元/盒)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简要技术规格 |
1 | 小儿清肺痰咳颗粒 | 5ɡ×6袋/盒 | 按实际发生为准 | 9.(略)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2 | 小儿宣肺颗粒 | 5ɡ×6袋/盒 | (略).(略) |
3 | 小儿清热解表颗粒 | 5ɡ×6袋/盒 | (略).(略) |
4 | 小儿补气健脾颗粒 | 8ɡ×6袋/盒 | (略).(略) |
5 | 小儿增食健脾颗粒 | (略)ɡ×6袋/盒 | (略).(略) |
6 | 小儿腹泻止颗粒 | (略)ɡ×6袋/盒 | (略).(略) |
交货期:(略)
质量标准:(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 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3.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符合GMP的要求、具有委托产品的剂型(颗粒剂)范围。
3.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略)
投标操作流程:(略)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略)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GN(略)长春市儿童医院委托生产中药制剂采购项目9.(略).doc
(略).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