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恒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中医医院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标项 | 标段名称 | 最高单价限价(元/人份) | 预计采购数量 (人份)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期限 |
标项1 | 过敏源特异性抗体IgE检测试剂项目(单人次(略)项) | (略) | (略) | (略) | 自合同签订后两年或本项目合同金额满止,先到时间为准 |
标项2 | 十六项自身抗体谱检测试剂及配套服务(单人次(略)项) | (略) | (略) | (略) |
注:(略)
四、评标办法:(略)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获取)时间:(略)
2、报名(获取)地点:(略)
3、招标文件售价(元/本):(略)
4、报名(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注:
(1)报名资料:(略)
本项目采用现场或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的,请携带报名资料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线上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浙江恒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略)
(2)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略)年(略)月(略)日9:(略)
邮寄地址:(略)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十一、其他说明
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略)@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工作电话:(略)
代理机构单位地址:(略)
诸暨市中医医院
浙江恒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