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出让公告(略)年宁新区工第(略)号该公告被浏览了(略)次 |
| 本期出让地块详细信息 |
|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略)年宁新区工第(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略)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批准,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规划用地 总面积 (m2) | 实际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产业 类型 | 项目内容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控制指标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高度 (米) | 配套用 地比例 (%) |
1 | No.宁新区(略)GY(略)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Y(略)-1-3地块 | 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玉渡路、北至安德福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 (略).(略) | (略).(略) | 物流仓储用地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低温液氨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 | (略) | R≤2.5 | ≤(略) | ≤(略) | ≤(略) | / |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No.宁新区(略)GY(略) | (略) | (略)万元或其整数倍 | (略) |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略)〕(略)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略)〕(略))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1、No.宁新区(略)GY(略):(略)
(1)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所建房产不得分割转让、销售、抵押。
(2)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该协议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该地块项目建设和投资,由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依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进行全程监管。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略)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略)%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竞价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略)年9月(略)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9日(略):(略)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八、成交手续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年9月5日
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略)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略)
网站:(略)https:(略))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略)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略))
联系电话:(略)
业务咨询电话:(略)
财务咨询电话:(略)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