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情况简介:(略)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略) | 标的物资产类型:(略)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略)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房物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担不限于:(略)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资格条件 | (1)承租方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2)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失信行为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违法的失信企业;(3)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装修和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标的使用需符合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禁止违法违规活动,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非法目的、非法交易或资金流动,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的行为。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1-5年 □6-(略)年 ■(略)年以上 | (略)年(不含装修期,装修期6个月,装修期内不收取租金) |
| 租金挂牌价 | (略).(略)万元/年 | 单价:(略)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采取先收取租金后交付使用的形式 |
| 租赁押金 | 一个季度房租 | 作为承租方对所租整体房产以及履约能力的保证,租赁期满后双方对履约情况无争议的,一月内无息退还押金。 |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略):(略)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略)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照(略)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略) |
| 附注:(略) |
|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