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略)
招标内容:(略)
招标范围:(略)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第1标段:(略)
((略))第2标段:(略)
((略))第3标段:(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第1标段-(略)第3标段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资质要求:
(略)第1标段:(略)
(略)第2标段-(略)第3标段:(略)
3.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本项目第1标段允许联合体,第2标段及第3标段不允许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6.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应为铁路工程监理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法:(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方式:(略)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略)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忻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