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西南州久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晴隆县大厂镇全力煤矿(EPC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贵州省能源局批准的黔煤兼并重组((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出资比例:(略)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略)
2.2项目名称:(略)
2.3建设地点:(略)
2.4项目规模:
黔西南州久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晴隆县大厂镇全力煤矿(兼并重组),生产规模:(略)
2.5项目投资:(略)
2.6计划工期(总工期):(略)
2.7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为晴隆县大厂镇全力煤矿三采区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矿建期、生产期的项目全周期)。包括施工图限额设计(含挖、采、装、运、工程及辅助附属工程, 即包括揭盖山、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露天煤方开采、土石方开挖以及运输((临时道路,喷锚、堡坎、护坡、档墙、临建道路硬化、场地硬化等附属工程)工程、预算及后续服务、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安全、环保、水保、质量、造价、工期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略)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格要求和施工资格要求。
3.1.1.1投标人须具备的设计资格要求为:(略)
3.1.1.2 投标人须具备的施工资格要求为:(略)
备注:
(1)贵州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黔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有效的入黔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
(4)凡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主要为具有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单位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2.2 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3 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方式及获取时间:(略)
注:(略)
4.2交纳方式:(略)
5.响应文件的(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略)
注:(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上发布。
7.比选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7.1 比选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7.2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