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村集体经济,经村两委商议并经上级批准,将张村乡龙头店村龙吟民宿对外公开招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民宿位于江山市张村乡龙头店村小梅口自然村,为两层混合结构房屋,土地使用权面积(略).(略)㎡,总建筑面积(略).(略)㎡。房屋形状规则,内墙粉刷批灰,地面地砖,局部吊顶;铝合金门窗及水电设施完善;共规划有单间4间,双间4间,室内家具电器齐全,带独立卫生间;另配套设有1间大型餐厅及厨房。
租赁期限5年,项目起始价为(略)元。第二年开始按上年度租金逐年递增4%。投标保证金(略)元。最高价者中标。
二、竞价方式
标的采用有底价的一次性填价竞价方式。参加竞价人数须满三人以上(包括三人)方可开标。在不低于起始价的基础上按最高价者中标。如出现相同报价,以抽签决定中标人。报价以元为单位,佰位取整。
三、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1、报名条件:(略)
2、报名均须提供:(略)
3、报名资料(略)元/套,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竞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竞价时间:(略)
4、竞价地点:(略)
五、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略)元,现金用信封封好带至开标会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未中标者竞价结束后保证金现场退回。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违法、违规行为)不计息退还。如因违约,原履约保证金全被扣完的,则该中标人重新交纳伍仟元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整体出租,谢绝分租。
2、付款方式:(略)
3、中标人即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承担房屋主体结构及内部家电、家具的日常维护与修缮费用;自行缴纳租赁期间产生的网络通信费、水电费及其他杂费;负责经营期间员工及入住游客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合法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及用途。
4、租期届满后,承租方须将房屋及其内部所有设施、家具、家电按交付时的完好状态交还(合理自然损耗除外)。所有物品应保持可正常使用。如有任何非自然损耗的损坏或缺失,承租方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5、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请竞价人联系项目业主自行踏勘地块位置。
6、中标者中标后放弃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招标人有权收回标的物重新招标。
7、公告及清单上载明的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格。
8、投标人需在竞价时间前进场,超时不得进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江山市张村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