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山市碗窑乡人民政府审批同意,江山市碗窑乡集镇有两间店面对外出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江山市碗窑乡集镇两间店面,位于碗窑乡集镇(月亮湖养老公寓边),房屋产权所属江山市碗窑乡人民政府,总面积为(略)㎡。
2.两间店面合并出租,租期5年,年租金起始价(略)元/间/年,竞价保证金为(略)元。
二、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须满3人以上(包括3人)方可竞价,采用有底价的一次性填价竞价方式,出价高于起始价的最高者为预中选人,如出现相同报价时,采用抽签方式决定中选人,报价尾数以元为单位,低于起始价为无效报价。
三、报名条件及资料
1.报名条件:(略)
2.报名均须提供:(略)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竞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竞价时间:(略)
4.竞价地点:(略)
五、保证金的交纳
竞价保证金(略)元整用信封装好,竞价现场缴纳,未中标现场退回;中标者自动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竞价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店面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及计租时间自实际交付之日起计;年租金以3%标准逐年递增。
3.竞价者填写报价书时,姓名和报价等都要填写清楚,报价要写明具体数额,不得使用模糊数字,如竞价报价大、小写不相符或无法辨认时,视为无效报价。
4.竞价者要遵守竞价规则和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竞价书,竞价书一旦上交后就不得拿回修改,否则作自动弃权。
5.逾期未签订合同,作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处理,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如中选人在约定期限未付清租金的,从延迟日之日起按日利率2%支付利息,超过一个月未付的,视为违约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无条件退出房屋。所有装璜投资出租方不给予折价补偿,承租方不得拆除和毁坏所有装璜材料设施。
6.租金交纳方式:(略)
7.本次招租不集中组织踏勘,请竞价人自行联系项目业主踏勘店面位置。
8.未尽事项见合同条款。
9.本公告由江山市碗窑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略)
江山市碗窑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