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略)〕(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工业用地(工业“标准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楚门镇筠岗老旧工业点二期YG-(略)b地块 | 楚门镇筠岗村西侧 | 0.(略) | 工业用地 | ≥2.0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万元或(略)万元整倍数 | (略) |
备注 | 1、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准入行业为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的从事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的工业企业,竞得人须严格按以下“标准地”指标予以投资建设及绩效验收,即:(略)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自然资规条(略)号;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不得进行产权分割,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竞买人须为从事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的工业企业,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玉环纳税。若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要求成立新公司的,须在地块成交后(略)天内在玉环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先与楚门镇人民政府签订《玉环市“标准地”出让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使用协议》,再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后三十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https:(略)
五、本次挂牌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略)
2、报名时间:(略)
3、挂牌时间:(略)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略)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略)
联系 人:(略)
(二)咨询电话:(略)
规划业务问题:(略)
(三)咨询时间:(略)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地块非生产性用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出让面积的7%。
(六)本次出让地块不得进行产权分割。
(七)本次出让地块的“标准地”竣工及达产验收严格按照对应的《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助力花园式港口城市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略)〕(略) 号)执行。
(八)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处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
(九)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略)〕(略)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略)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