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申报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磋商公告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申报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略)
2.服务期限:(略)
五、最高限价:(略)
六、合格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服务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招标代理人将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服务商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经信类或科技类的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实施内容等相关合同内容,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转包;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服务商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略)
2.磋商文件下载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服务商,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原获取标书的服务商,如继续参与本项目,请及时登录“浙江海港投标管家”点击“立即获取”,确认“继续参与本项目”。
八、磋商保证金
1. 金额:(略)
2. 服务商应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磋商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
2.响应文件为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略)
十、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略)
其他注意事项
1.服务商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服务商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成交单位须在明确成交后、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略)
CA咨询热线:(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