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我单位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②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③我单位近3年内不存在因质量和售后服务被用户投诉、法律诉讼和仲裁案件等情形;
④我单位近3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或处于被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阶段;
⑤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以及项目质量和安全问题;
⑥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活动。
⑧我方不存在: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
⑨我方不存在: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之间股东关联。
⑩我单位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随时接受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
?(如有,请自行填写)。我方了解,虚假声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声明如有虚假,我方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的处罚,并自愿承担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有)、解除合同以及赔偿本项目招标人损失的后果。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保密承诺书致:衡山县人民医院: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采购管理部门和招标人按国家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廉洁和诚信承诺书致:衡山县人民医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保证采购活动廉洁、公正和有效,在充分理解和认识“诚信守诺”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围标、不串标,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和医院利益,不违反采购活动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杜绝商业贿赂,不以任何理由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与相关人员进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活动;若遇有关人员索贿,有义务举报;严格履行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2、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有效。
3、我方承诺投标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国内同级单位最低中标(成交)价。
如违反上述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我单位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