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寿县(略)年老旧小区房屋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延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略)年老旧小区房屋主体改造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发改字【(略)】(略)号文件、《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略)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发改字【(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略)
第六标段:(略)
第七标段:(略)
第八标段:(略)
第九标段:(略)
第十标段:(略)
第十一标段:(略)
第十二标段:(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质量标准:(略)
2.6标段划分:(略)
2.7最高投标限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略)
(1)第六标段至第十标段:(略)
(2)第十一标段:(略)
(3)第十二标段:(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略)
(1)第六标段至第十标段:(略)
(2)第十一标段:(略)
(3)第十二标段:(略)
上述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略)年(略)月-(略)年(略)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略)】(略)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略)〕2号)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略)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sgqy.hrbjzsc.cn:(略)
3.6资格审查方式:(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略)
6.3开标地点:(略)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略)〕(略)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