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转,满足全校师生餐饮供应需求,提升食堂烹饪效率与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更新一批厨房设备,包括大灶、蒸饭箱等,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厨房设备更新采购及安装。
项目预算:(略)
二、采购内容
(一) 大灶
1.数量:(略)
2. 规格参数
类型:(略)
炉头:(略)
柜体:(略)
控制系统:(略)
排烟系统:(略)
3. 性能要求
点火成功率不低于 (略)%,连续使用过程中无熄火、回火等现象,正常使用情况下,设备使用寿命不低于 8 年。
(二) 蒸饭箱
1.数量:(略)
2. 规格参数
尺寸:(略)
3. 性能要求:(略)
(三) 设备安装
包括拆旧(拆除后放入指定仓库)、新设备安装调试。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资质。
2.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相应设备的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供应商近 3 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在项目所在地或周边地区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配备专业的维修技术人员,能在接到维修通知后 (略) 小时内响应,(略)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提供售后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及维修人员名单、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
5.供应商近 3 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须具有至少 5 个类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需体现项目名称、采购设备类型、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原件备查)。
四、投标须知
1.投标报价需有总报价和分项报价,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超过预算废标。
2.投标文件需密封包装,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包装外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及 “投标文件” 字样。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若发现中标人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4. 投标人为准备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需在封面注明 “正本” 或 “副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投标联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投标材料快递至:(略)
7.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设备质量、生产过程、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标人需积极配合。
8.学校收到三家及以上有效投标材料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标,评标结果在学校校园网予以公告。
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