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略)线启东至那曲公路舟曲至迭部段水文站水文监测
分析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略)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G(略)线启东至那曲公路舟曲至迭部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甘肃省省道网规划》(甘政办发【(略)】(略)号)G(略)启东至那曲路线的重要组成路段。该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关于(略)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略)年国民经济好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确定为两重项目,作为出疆入藏通道重点项目。招标人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
两河口至迭部(益哇沟口)段为东西走向,路线由东向西从舟曲进入迭部,起点位于两河口互通外广场,利用渭武高速公路舟曲连接线(略)Km,作为本项目K0+(略)~K(略)+(略)段右幅,新建左幅,沿白龙江两岸向西北布设,经梁家坝南、大川镇、南峪西、虎家崖西,设置舟曲东互通(利用舟曲连接线结束),河南村北设特长隧道,向西北至沙川东出隧道,后路线沿白龙江向西北,经沙川北、上坝北、狼岔坝北,在峰迭新区西(K(略)+(略))接现状峰代路,半幅利用现状峰代路、半幅新建至洛大主线站(K(略)+(略)),继续在洛大村南侧布线,为避开白龙江引水工程,在藏尼寺南进入特长隧道,经磨沟林场管护站、西布古村南,在益高村南跨越白龙江,再经益高村西后,连续跨白龙江,在阿夏林场北,预留麻牙枢纽,连接规划的迭部至九寨沟高速,继续向西经旺藏镇设旺藏互通,经尼傲乡,继续沿G(略)及白龙江两岸向西,在卡坝乡东设置达拉互通、过尼什峡水电站,在白云设置迭部服务区,在保扎西设置迭部东互通合建服务区;向西经迭部县城南,设迭部西互通接G(略),终点止于益哇沟口(甘川界),路线全长(略).1Km,其中舟曲县(略).(略)Km,迭部县(略).(略)Km。
两河口至迭部益哇沟口段路线全长(略).1km,主要工程量有桥梁(略).5m/(略)座,其中特大桥(略).0m/(略)座,大桥(略).5m/(略)座,中桥(略)m/(略)座,小桥(略)m/(略)座;涵洞(略)m/(略)道,通道(略).4m/(略)道,天桥(略)米m/1座,渡槽(略)m/9座;隧道(略)m(双洞)/(略)座,其中特长隧道(略)m(双洞)/4座,长隧道(略)m(双洞)/(略)座,中隧道(略)m(双洞)/(略)座,短隧道(略)m(双洞)/(略)座,互通4处,服务区2处,监控中心2处,隧道管理站4处,养护中心2处。项目全线总投资金额(略).(略)亿元,平均每公里1.(略)亿元。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 |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
SWJC-1标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要求和规定,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对G(略)线启东至那曲公路舟曲至迭部段进行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完成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的编制、修编、评审、报批、取得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及全过程服务; (2)根据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补救措施。 (3)提供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及满足项目报批要求; (4)项目竣工前,若路线方案发生变更时,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按实际工作量核算; (5)后续配合服务:(略) |
2.4 服务期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投标人完成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配合招标人取得批复,并完成后续服务工作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SWJC-1标段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3.1.2 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SWJC-1标段 | 投标人近五年内((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建设工程对水文站影响的分析评价相关编制服务的业绩。 |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段 |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SWJC-1标段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建设工程对水文站影响的分析评价相关编制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略)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其资格是否符合本招标公告的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5.2请投标人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略)小时,n≧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https:(略)
6.3网上开标时间:(略)
6.4网上开标地址:(略)
6.5开标系统(通用类)网址:(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 (https:(略)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9.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略)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略)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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