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北-襄阳-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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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高新区美丽路网((略)年)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阳高新区美丽路网((略)年)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襄阳高新区美丽路网((略)年)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襄高发改审批发〔(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略)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略)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略)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略)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略)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略) | |||||||||||||||||||||
2.6其他:(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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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 | |||||||||||||||||||||
附录:(略) 3.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略) 3.1.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略)年度、(略)年度及(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3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或工程费用)(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④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3.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1.6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1.7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8其他人员要求:(略) 3.1.9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略)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1.(略)本项目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若中小企业申请本项目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大型企业投标的,应采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略)%的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略)%),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
备注: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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