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兰溪桥水库巡护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元县兰溪桥水库巡护道路工程已由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庆元县兰溪桥水库巡护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投〔(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解决。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庆元县水利局,代建单位为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略)
2.3、监理招标范围:(略)
2.4、项目监理服务期:(略)
2.5、项目监理服务费:(略)
2.6、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承担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略)年第9号》文件执行,即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也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略)
3.3、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要求:(略)
3.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略)](略)号文的有关规定,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
3.5、投标人及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进行查询);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略)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浙发改明电〔(略)〕(略)号文的指示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下载:(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内容
(1)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发布公告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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