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重型自卸车2辆(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重型自卸车2辆(第二次) | (略)万元 | 重型自卸车2辆(第二次),具体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为:(略)
2、获取方式:(略)
3、采购文件发售价格:(略)
标书款汇入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五、投标截止时间:(略)
六、投标地点:(略)
七、开标时间:(略)
八、开标地点:(略)
九、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十、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投标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其他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采购公告发布当天不算)起6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2.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3.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4.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略)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重型自卸车2辆(第二次)(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重型自卸车2辆(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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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