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分局G(略)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略)
【项目概况】
城区分局G(略)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
该项目起点桩号为K(略)+(略),终点桩号为K(略)+(略),项目全长(略).(略)公里。主要内容包括:(略)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略)、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略)
(略)、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略)
(略)、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略)、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中型企业参与,本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证书扫描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6.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单位;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6.5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6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6.7拟派本工程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不得与本项目其他岗位互相兼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6.8供应商为拟派本工程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缴纳社保,提供近三个月((略)年7月、(略)年8月、(略)年9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的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等3种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略)
2、截止时间:(略)
3、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2、供应商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3、信息发布媒体:(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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