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二、评估价:(略)
(特别提醒:(略)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略)
变卖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略)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的,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特别提醒:(略)
七、标的物办理过户所涉及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时需先行垫付拍卖中所有的相关税费,再凭相关凭证到本院退还相应的税费。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略)个工作日来本院办理税费的退还手续,逾期视为放弃退还税费的权利。有关房地产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时前与本院联系,并应提出书面异议。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略)天内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2、网上付款方式:(略)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略)
十四、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联系地址:(略)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