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略)
一、拍卖标的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为(略)元,增价幅度为(略)元(以及其整数倍)。评估价为(略)元,系第一次拍卖。
标的物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略)号恒兴广场A区(略)-(略)室商业用房。不动产权证号:(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瑕疵问题】本次拍卖标的物整体现状交付,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以及其他瑕疵等不承担任何保证。意向竞买人请在拍卖前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水电等欠费问题】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影响过户或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咨询了解,并自行协调解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过户时限问题】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限购问题】竞买人应当符合竞买房地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范围】详见评估报告。
【竞买身份确认问题】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在拍卖开始之日七日前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逾期,本院不再确认。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亦请在拍卖开始之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咨询。
【公示】本次拍卖事项经本院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略)
三、特别提醒:(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七、竞买人需就该标的物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等情况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标的物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需提前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这一风险,标的物能办理过户登记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网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人亦可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本院咨询电话:(略)
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电话:(略)
本院联系地址:(略)
望江县人民法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