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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委托,就其出租栖霞区花岗北路2号西花岗场站配套管理用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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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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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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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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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修程度:(略) (2)目前租赁状态:(略) (3)本次出租整体出租,不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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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用于餐饮、会所、桑拿、棋牌等娱乐行业。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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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递增方式:(略)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擅自改变房产使用性质。 (4)本次出租标的为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要对房产进行装修、改造的,需自行负责办理相应报批手续,并经验收后方可使用。因装修改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以及与第三人的纠纷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后,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装修改造部分进行收购或补偿。 (5)承租方承担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责任和设施设备维护责任,相关管理、维护、使用费用(含水、电、燃、电话、物业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纠纷,均自行承担,均与出租方无关。 (7)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房产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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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出租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2)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3)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略)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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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赁押金及部分首期租金,不足部分须另行补足;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略) ①协议出租的,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②以网络竞价方式被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交易中心付清租金、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的; ④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的; ⑤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的; 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⑦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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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登记表(报名时系统生成)。 (2)法人证书(在线调用的不需提供)。 意向方须在登记期限内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用户平台,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手续,登记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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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方承诺:(略) (2)意向承租方承诺:(略) (3)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特别提醒:(略) (4)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5)本项目自承租方确定之日起视为进场交易成交,交易双方须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 (6)相关银行账户信息:(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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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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