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城南全民健身体育馆新建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略) 泗阳县城厢街道办事处的泗阳县城南全民健身体育馆新建项目已经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泗发改投[(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城南全民健身体育馆新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城厢街道 1.2 工程规模: 立项规模:(略) 1.3 工 期:(略)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略)%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完成工程量的(略)%付至合同价的(略)%;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略)%;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略)%,余款待缺陷责任期((略)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主要包括:(略) 本项目预算价:(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略)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投标报价((略) 分) 以所有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略)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略)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4.5.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略)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异议受理单位:(略) 8.2 投诉受理单位:(略) 8.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传 真:(略) | 传 真:(略) | 邮 编:(略) | 邮 编:(略) | E-mail:(略) | E-mail:(略) |
(略)年(略)月(略)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