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经济标:(略)(略)分 技术标:(略)(略)分 商务标:(略)2分 工程业绩:2分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1.报价评审 (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用摇号机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K值或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略)%;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Ql、Kl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K2=(略)%。 注:(略) (2)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2.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说明:(略)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对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答辩时间不超过(略)分钟。 答辩程序及方法: 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3)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暗标闭卷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4)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5)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略)分钟)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具体时间暂定为:(略) |
注:(略)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略) 特别提醒:(略) |
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6)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7)施工负责人:(略) 上述人员全部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上述人员全部满足的条件下有正高职称每人另加0.5分,本项最高加1分。 注:(略) (2)正高职称包括级别为正高级、教授级、研究员级。 (3)上述必须是本单位(含联合体)正式员工,提供(略)年7月-(略)年9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相关有效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4 | 工程业绩 (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略)年(略)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略)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仓库)工程总承包项目(EPC)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一项业绩计取业绩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略)年(略)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略)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仓库)工程总承包项目(EPC)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一项业绩计取业绩分。 |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略)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略)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略)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加分。 (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8)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