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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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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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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联采办《关于开展中医类针具医用耗材医疗机构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现开展中医类针具医用耗材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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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据填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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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皮内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略)位为C(略)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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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灸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略)位为C(略)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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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刃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略)位为C(略)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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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梅花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略)位为C(略)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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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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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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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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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略)年9月1日至(略)年8月(略)日各采购品种的品种类别、品牌、采购金额、历史采购总量,并根据采购品种历史采购总量填报未来一年采购需求量,采购需求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历史采购总量的(略)%,若低于(略)%,需在系统内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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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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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模块开展(网址https:(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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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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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填报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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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审核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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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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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盟市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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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盟市医保部门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数据等“带量不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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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需上传由本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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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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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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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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