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海棠晓月地热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略)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采矿权,并委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公开出让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略)
-1?'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 序号 | X | Y |
1 | (略).(略) | (略).(略) | | 2 | (略).(略) | (略).(略) |
| 3 | (略).(略) | (略).(略) |
| 4 | (略).(略) | (略).(略) |
| -(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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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略)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本次挂牌出让未设置底价,采用网上增价报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按规定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略)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其他重要提示(一)竞得人应当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综合开采、综合利用、地质资料汇交、矿区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用林用草用海、临时用地恢复、采矿权占用费缴纳、矿产资源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相关义务;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正式投产后2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二)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按照经批准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矿区生态修复年度计划,设立矿区生态修复费用专用银行账户,足额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费用,按照“边开采、边修复”要求开展修复,在矿山闭坑前或者闭坑后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全部损毁区域修复并通过验收。(三)拟出让采矿权在开采、生产过程中,如需使用租赁范围外其他产权,如道路、设施设备等,竞得人需与其权属人就相关使用事宜进行协商。(四)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出让文件,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租赁等其他权益补偿情况,并自愿接受现状情况。竞得人需自行办理林地、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批复、租赁等其它手续。(重庆市南岸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略)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采矿权出让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人:(略)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法规〔(略)〕(略)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合同:(略)
十一、其他内容
附件:(略)
本公告在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