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略)年度第一批(略)-E3-(略)A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略)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公司受委托拟对如下宗地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略)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拟出让地块位于经开区(开放大道以南、嘉曲路以西、山东南路以北)。
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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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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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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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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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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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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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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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E3-(略)A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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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亩((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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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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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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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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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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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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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略)-E3-(略)A号宗地规划要求:(略)
(三)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略)%。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略)%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招商引资企业按照《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日喀则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执行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符合日喀则市招商引资规定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本次挂牌由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西藏运通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本次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且达到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略)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三)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挂牌期限届满,在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最高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录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线上挂牌交易网址:(略)
五、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略)
(二)挂牌时间:(略)
(三)竞价时间:(略)
六、资格确认
(一)经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二)缴纳保证金时间:(略)
(三)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需备注:(略)
七、其他事项
(一)交付土地时间:(略)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的,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竞买人在报名、竞价过程中,因提交材料、填报内容有误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四)开发建设时间:(略)
(五)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届时以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八、违约责任
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略)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价款,逾期未付清的,每逾期一日,出让人将按照成交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时间超过约定时间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将项目地块无偿收回,竞得人前期所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退回。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人员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西藏运通拍卖有限公司 (略)
西藏运通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