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和县、当涂县住建局,花山区、雨山区住建交运局,博望区住建局,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规划建设局,郑蒲港新区建设管理局,市建管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在建工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根据《(略)年度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略)年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略)年(略)月中下旬。
二、检查范围
全市共计抽查9个在建工程项目(每个载体各随机抽查1个在建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1.工程质量
(1)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是否按要求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检查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资质情况、项目经理资格和履职情况、项目部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监理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核查,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是否按要求进行质量验收等。
(2)工程资料。检查施工记录、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工试验报告等,是否按规定实施。现场使用原材料是否建立台账,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检验报告是否齐全。
(3)检查现场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质量情况,住宅项目重点检查地下室、卫生间、屋面渗漏裂缝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情况,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道路路基填筑材料质量、各结构层施工质量。
(4)《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执行情况。检查工程是否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
2.安全生产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及使用情况;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6)是否按要求购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8)是否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9)是否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略))实体防护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高处作业、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班前晨会召开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日志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配备等制度执行情况。
3.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1)是否建立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各方责任主体制定符合本工程的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
(2)建筑工程是否足额拨付扬尘防治专项费用;
(3)是否成立项目和企业扬尘防治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扬尘管理人员;
(4)是否落实扬尘防治各方主体责任,各方责任主体是否按照专项方案开展扬尘治理工作;
(5)建筑施工工地是否落实扬尘防治“八个百分百”要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禁止露天搅拌混凝土,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灰土拌合、安装视频和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
(6)重污染天气情况下临时扬尘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二)建设工程劳务用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
1.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及使用情况;
2.工资性工程款分账管理情况;
3.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4.维权信息公示情况;
5.建筑工人生物识别实名制考勤情况;
6.施工现场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表等台账资料;
7.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三)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
1.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2.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3.企业是否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施工业务;
4.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
5.监理单位是否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规定实施监理;
6.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四)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
1.注册建造师劳动合同、注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是否一致;
2.注册建造师到岗履职情况;
3.注册建造师是否超资质担任项目经理。
(五)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行为
1.注册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注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是否一致等;
2.注册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
3.是否超资质担任总监。
四、工作要求
(一)各抽查项目由各载体单位提供项目清单,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略)年(略)月(略)日前,请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博望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7个载体,将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清单目录通过邮箱反馈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科(清单目录中需包含项目参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施工进度和联系人等信息)。
(二)本次检查不召开汇报会和反馈会,对各项目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由检查组当场签发问题清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将向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签发《执法建议书》或直接向城管部门移送处理。
(三)检查期间,所有参检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精神。
联系人:(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