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9月,市住建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德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德建发〔(略)〕(略)号),决定在德阳市中心城区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具体办理标准及流程如下:
一、补贴实施范围
在德阳经开区、旌阳区取得预售许可或完成现售备案的且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特指住宅性质公寓),网签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略)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商业用房、车位)。
二、补贴对象、时间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上述实施范围以及补贴时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然人。
(二)补贴时间:
自(略)年9月(略)日(含)起至(略)年9月(略)日(含)止(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财政按所购房屋(略)元/平方米标准(以网签建筑面积为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符合条件且购房时(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户籍所在地为德阳市的农村户籍居民(若2人及以上共同购房的,至少其中1人为德阳市农村户籍居民),按所购房屋(略)元/平方米标准(以网签建筑面积为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地点
德阳市旌阳区瑞河路(略)号德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房屋交易科((略)办公室)。
(二)申请材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提供第1页至第6页和签字盖章页);
3.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房屋共有人身份证);
4. 其他需要出具的相关材料(如:(略)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后,房屋所有权人持申请材料共同前往市住保中心办理;
2. 现场填写《购房补贴申请表》,确定领款人;
3. 市住建局会同市***等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要求的核算金额,按照批次顺序通过短信方式通知领取;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告知原因。
(四)领取补贴
领款人在收到短信后,持领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原件前往市住保中心领取补贴。
四、办理要求
申请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后应尽快提交购房补贴申请手续,市住建局受理申请时限截止(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逾期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购房补贴。在本次补贴期限内,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套住房只能申请一次购房补贴。
五、不予补贴的情形
(一)购买存量房(即二手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商业用房、车位等。
(二)商品住房办理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撤销或网签备案注销手续的。
(三)其他经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补贴条件的。
来源:(略)
责任编辑:(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