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研究生公寓及校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研究生公寓及教师公寓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大学研究生公寓及校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研究生公寓及教师公寓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审〔(略)〕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市财力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温州大学,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位于温州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内(D-(略) 地块内),本次新建研究生公寓及教师公寓工程建设区域用地面积 (略).(略)平方米,建设区域西侧为园区西路、南侧为博学路、东侧为校园内道路(季宣路)、北侧为校园内道路(叶适路)。
建设规模:(略)
招标工期(计划工期):(略)
工程质量要求:(略)
2.2 招标范围:(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业绩要求:(略)
3.6 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资格预审阶段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资格预审阶段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5.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点(略)分,申请人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6.2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
9.监督及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
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投诉受理部门: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略)